服务¶
对服务台的请求应根据受影响的 服务 进行分类,以正确地联系专家团队来处理问题。 因为并非所有服务人员都可以处理特定问题。 缺乏经验或访问资源来解决问题需要定义工单中受影响的服务有助于对问题进行分类并定位正确的团队。
OTRS允许添加为您的客户提供的所有服务。 这些服务可能稍后绑定到 服务级别协议,以确保根据客户特定协议及时解决。
使用此屏幕可向系统添加服务。 默认情况下,新的OTRS安装不包含任何服务。 服务管理屏幕位于 工单设置 组的 服务 模块中。

服务管理屏幕
参见
To use this feature, Ticket::Service must be activated in the 系统配置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group to be selectable in the ticket screens. You may click on the link in the warning message of the notification bar to directly jump to the configuration setting.
管理服务¶
若要添加一个服务:
- 点击左侧边栏中的 添加服务 按钮。
- 填写必填字段。
- 点击 保存 按钮。

添加服务屏幕
警告
无法从系统中删除服务。 只能通过将 有效性 选项设置为 无效 或 临时无效 来停用它们。
警告
The maximum number of 500 valid services should not be exceeded. Exceeding this limit may affect the system performance.
若要编辑一个服务:
- 点击服务列表中的一个服务。
- 修改字段。
- 点击 保存 或 保存并完成 按钮。

编辑服务屏幕
注解
如果系统中添加了多个服务,只需键入要过滤的名称,即可使用过滤器框查找特定服务。
警告
应谨慎更改此对象的名称,该检查仅提供对某些设置的验证,并忽略无法验证名称的内容。一些例子包括仪表板过滤器、访问控制列表(ACL)和流程(序列流操作)。您的设置文档是名称更改后生存的关键。
服务设置¶
添加或编辑此资源时,可以使用以下设置。 标有星号的字段是必填字段。
- 服务 *
- 此资源的名称。 可以在此字段中输入任何类型的字符,包括大写字母和空格。 名称将显示在概览表中。
- 上一级服务
- 可以在现有服务下添加新服务作为子服务。 这将显示为 父服务::子服务。
- 有效性 *
- 设置此资源的有效性。 如果此字段设置为 有效,则每个资源即可仅在OTRS中使用。 将此字段设置为 无效 或 临时无效 将禁止此资源的使用。
- 注释
- 向此资源添加其它信息。 为了更清晰,建议始终将此字段填充为带有完整句子的资源描述,因为注释也将显示在概览表中。
注解
只有当服务被分配给了工单的客户用户,或者在 客户用户 ↔ 服务 屏幕中将其设置为所有客户用户的默认服务,才能在工单屏幕中选择此服务。